关于2024届毕业生就业问题举报方式的公示

  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保障学校就业数据统计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教育部“四不准”、“三不得”就业工作要求及安徽新华学院2024届毕业生就业问题举报渠道进行公示:

  一、就业工作“四不准”内容

  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二、就业工作“三不得”内容

  不得不切实际向高校和学院提去向落实率具体指标;不得层层加码向辅导员摊派就业任务;不得将单一的去向落实率指标,与就业工作人员或者辅导员的绩效考核、评优等挂钩。

  三、举报渠道

  督察督导处:0551-65872016

  就业指导中心:0551-65872759

  邮箱:1139981564@qq.com

  从即日起开始接受2024届毕业生就业数据信息不实问题举报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