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学院建立“帮扶责任制”, 推进未就业毕业生援助工作

    为贯彻国家教育部关于加强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普通高校“‘双困’毕业生就业援助工程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同时有针对性的做好未就业毕业生推荐,进一步推动毕业生就业工作。自5月份开始,安徽新华学院建立了对未就业毕业生的“帮扶责任制”。

    此项工作由该院常务副院长亲自主抓,对08届未就业毕业生,尤其是“双困”毕业生进行一对一帮扶。帮扶对象是08届未就业毕业生,主要是针对就业“双困”毕业生。帮扶工作主要由院领导、各处室、二级学院负责人、部分优秀辅导员承担;主要内容围绕就业指导、心理辅导和就业推荐三方面开展。同时还建立了定期谈话制度,要求帮扶人每周与帮扶对象进行一次谈话,了解帮扶对象的基本情况,对就业困难毕业生遇到的困难,及时解决,并加强就业指导与心理辅导,以增强毕业生的自信心与综合能力;同时通过报纸、网络等各种渠道搜集适合帮扶对象的招聘信息,积极促成帮扶对象就业;帮扶对象顺利就业后,每两周与帮扶对象进行一次面谈或电话联系,加强跟踪,维护就业工作安全稳定。

    通过“帮扶责任制”的建立,目前已有-部分就业困难的毕业生在帮扶人的指导下顺利就业;此后,新华学院将进一步贯彻“帮扶责任制”,深化内容、扩大范围、改进帮扶方式,将未就业毕业生的援助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