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二级学院:
为加强学院就业工作理论研究,总结交流经验,结合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安徽省第六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见附件)精神,现将学院参加该项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学院全体教职工,特别是就业指导课教师、各二级学院毕业班辅导员、行政秘书等就业系统人员。
二、论文内容:
有关毕业生就业制度、就业政策、就业指导、思想教育以及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自主创业、就业工作体验、就业指导课程建设等方面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文章。
三、各单位(个人)参评论文最低指标:
信息工程学院 |
6 |
商学院 |
6 |
外国语学院 |
6 |
工学院 |
6 |
人文艺术学院 |
6 |
药学系 |
2 |
国际教育学院 |
1 |
招就办 |
2 |
就业指导课教师 |
每人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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