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届毕业生:
首先热忱欢迎你们返校办理离校手续。为便于你们快捷有序办理离校手续,现将办理手续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离校手续办理的有关日程安排:
1、离校手续办理时间: 7月4日—8日(8:30—17:30)
2、各二级学院具体办理时间、地点安排:
二级学院 |
办理时间 |
办理地点 |
商学院 |
7月4日—7月5日 |
商学院教学楼1-2楼 |
人文艺术学院、药学院 |
7月5日—7月6日 |
人文艺术学院:文北1楼 |
药学院:药学院教学楼4楼 | ||
信息工程学院 |
7月6日—7月7日 |
A楼1楼 |
工学院、外国语学院 |
7月7日—7月8日 |
工学院:C楼1楼 |
外国语学院:D楼2楼 | ||
备注:财务处集中办公点7月4日-5日设在工大食堂,7月6日-8日设在翰林食堂 |
(注:毕业生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来院办理手续,如因工作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返校办理手续的须提前与辅导员联系,否则造成档案户口托管延期的后果自理。)
二、本次离校手续直接在辅导员处办理相关手续,提供“一站式”服务,确保手续快捷方便办理。落户在高新区人才、东方英才两单位的毕业生可直接在学院现场办理落户手续。
注:两单位人事代理和落户手续所需材料为:
1、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迁移证(合肥市内学校毕业生可携带常住人口登记表)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大中专毕业生行政介绍信(报到时由单位开具)
5、办理户口介绍信(报到时由单位开具)
6、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存根(报到时由单位发放)
7、两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及身高、血型证明
三、有关要求:
1、离校手续办理需毕业生本人来院办理,不允许代办。
2、有关毕业生的改派按有关规定安排在12月31日后按程序要求办理,具体情况可向招生就业办公室咨询。
同学们,文明有续的办理离校手续是新华学院08届毕业生良好精神风貌的展示,是毕业生感恩母校培养拳拳之心的具体表现,让我们共同努力做好工作。祝你们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安徽新华学院
08届毕业生离校工作领导小组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各部门联系电话
招生就业办公室 5381739 汪主任
商学院 5381618转5087 吕院长
工学院 5381618转5122 翟院长
信息工程学院 5381618转5041 吴院长
外国语学院 5381618转5063 席院长
人文艺术学院 5381618转5105 邵院长
药学院 5381618转5105 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