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认应届大学生毕业生担任 科技特派员公告

为支持高校应届毕业生担任科技特派员投入乡村振兴,促
进大学生就业和返乡创新创业,为县域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储
备人才、培养人才,经研究,从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选认一批科
技特派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认对象
2022届未就业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本着自愿参加的原
则进行选认。
二、选认方式
考虑到大学生实际情况,通过加入科技特派团、科技项目
团队,驻点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等方式,促
使大学生科技特派员融入团队,发挥科技人才“传帮带”作
用,为大学生科技特派员提供帮助和指导,提升工作技能,促
进就业创业。
三、工作内容
1.宣传科技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宣传党
的“三农”和科技创新政策等。
2.挖掘科技需求。深入挖掘乡村、农户以及新型农业经营
主体、企业等经济实体的科技需求,为开展科技服务提供基础
信息。
 
3.参与项目实施。作为科研助手或项目组成员参与科技项
目中试生产、试验示范等工作,并负责收集和梳理项目资料
等。
4.开展联系服务。服务科技特派团、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等,行政村、农户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经济实体,开展技
术培训指导,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助力村集体经济和农户
增收。
5.促进创新创业。宣传推介科技创新成果,凝练乡村产业
发展模式,提升自身就业创业能力,并促进乡土科技人才创新创业。
四、选认流程
1.发布岗位需求。全省科技系统征集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岗
位需求,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报名网站为安徽省科技特派员网
(http://ktp.ahnw.cn/dxs),从2022年6月29日9:00起
开始报名。
2.组织网上申报。省教育厅向各高校推送大学生科技特派
员岗位需求,并动员未就业应届毕业生积极申报。由高校毕业
生本人网上填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提交承诺书,高校就
业管理部门负责审核信息。
3.签订工作协议。一般按照先报先录和专业岗位相匹配的
原则,确定岗位人员,由高校毕业生将本校就业管理部门盖章
后的选认协议书上传。经市级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后,由县级科
技管理部门与入驻单位一并在选认协议书上签字盖章。
4.及时到岗服务。选认为科技特派员的高校毕业生,按照
要求在规定日期内参加培训,并及时到岗开展服务。
五、相关事项
1.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岗位暂定服务期一年,每年每人给予
工作生活补助4万元(含缴纳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以及统
一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具备条件的乡镇和科技园
区等单位,为大学生科技特派员提供食宿。
2.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在服务期间,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服务期满将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向省教育部及高校通报。服务
期限计算为工龄,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从报到上岗之日起算。
服务期满,符合条件的相应直接认定为中初级职称。
3.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选认大学
生科技特派员,促进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
意义,关心关注大学生科技特派员,为其开展科技服务提供保
障。鼓励农业科技园区及科技特派员(团)服务的企业等,吸
纳优秀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就业创业。
联系电话:
省科技厅:0551-62685273,62678319
各市联系电话:
合肥市科技局:0551-63538655
淮北市科技局:0561-3895612
亳州市科技局:0558-5606910
宿州市科技局:0557-3060062
蚌埠市科技局:0552-2046546
3
阜阳市科技局:0558-2268029
淮南市科技局:0554-6662424
滁州市科技局:0550-3043133
六安市科技局:0564-3379731
马鞍山市科技局:0555-2408522
芜湖市科技局:0553-3831592
宣城市科技局:0563-3020504
铜陵市科技局:0562-2811777
池州市科技局:0566-5229341
安庆市科技局:0556-5545237
黄山市科技局:0559-2357162
附件:1.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岗位需求表
2.大学生科技特派员选认协议书
3.大学生科技特派员承诺书
4.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工作规定(暂行)
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
2022年6月日
附件4
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工作规定(暂行)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大学生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管理工
作,助力县域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依据《中共安徽省委农村
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巩固坚持科技特派员
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皖农工组〔2022〕2号)等文件,
制定本工作规定。
第二条大学生科技特派员是指由科技管理部门与相关部
门,按照一定程序从高等院校中选认的,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
和技术特长,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创新创业、科技服务,有效助
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人员。
第三条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工作性质为全日制,服务期一
般为一年。每年每人给予一定的工作生活补助,并缴纳社会保
险、医疗保险,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具备条件的乡镇
和科技园区,为大学生科技特派员提供食宿等工作保障。
第五条大学生科技特派员职责任务。
1.宣传科技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宣传党
的“三农”和科技创新政策等。
2.挖掘科技需求。深入挖掘乡村、农户以及新型农业经营
主体、企业等经济实体的科技需求,为开展科技服务提供基础
信息。
3.参与项目实施。作为科研助手或项目组成员参与科技项
目中试生产、试验示范等工作,并负责收集和梳理项目资料
等。
4.开展联系服务。服务科技特派团、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等,行政村、农户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经济实体,开展技
术培训指导,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助力村集体经济和农户
增收。
5.促进创新创业。宣传推介科技创新成果,凝练乡村产业
发展模式,提升自身就业创业能力,并促进乡土科技人才创新
创业。
第六条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服从当地县级科技部门和乡镇政府指导和管理,遵守各项规章
制度。
第七条大学生科技特派员日常管理服务。
1.每周五前登录“安徽省科技特派员信息管理服务平
台”,填报本周服务开展情况。
2.根据属地科技特派团需求,做好包括科技特派员服务标
杆点、示范点等在内的日常联系服务。同时,负责联系服务属
地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及示范基地等。
3.每位大学生科技特派员,每周一般应走访行政村及企业
各1个以上、种养殖大户及家庭农场等10户以上(每季度行
政村应走访一遍),收集并通过“安徽省科技特派员信息管理
服务平台”上传需求信息不少于3条,并做好需求及技术供给
对接服务工作。
第八条大学生科技特派员采取日常评价与年终评估相结
合的考核制度,考核履职情况、服务实效、满意度等。考核结
果向教育部门报及高校通报。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大学生科技特
派员按规定进行表彰。
第九条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从报
到上岗之日起算。服务期满,符合条件的相应直接认定为中初
级职称。
第十条大学生科技特派员违反本规章制度或无正当理由
脱离的,将依据情形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所在高校以及取消科
技特派员资格等。
第十一条大学生科技特派员服务期一般不少于半年,因
个人原因要求取消科技特派员资格的,应提前10天告知当地
县级科技部门和乡镇政府。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安徽省科技厅负责解释。市、县可参
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管理服务细则。
 
创业。为支持高校应届毕业生担任科技特派员投入乡村振兴,促
进大学生就业和返乡创新创业,为县域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储
备人才、培养人才,经研究,从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选认一批科
技特派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认对象
2022届未就业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本着自愿参加的原
则进行选认。
二、选认方式
考虑到大学生实际情况,通过加入科技特派团、科技项目
团队,驻点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等方式,促
使大学生科技特派员融入团队,发挥科技人才“传帮带”作
用,为大学生科技特派员提供帮助和指导,提升工作技能,促
进就业创业。
三、工作内容
1.宣传科技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宣传党
的“三农”和科技创新政策等。
2.挖掘科技需求。深入挖掘乡村、农户以及新型农业经营
主体、企业等经济实体的科技需求,为开展科技服务提供基础
信息。
1
3.参与项目实施。作为科研助手或项目组成员参与科技项
目中试生产、试验示范等工作,并负责收集和梳理项目资料
等。
4.开展联系服务。服务科技特派团、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等,行政村、农户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经济实体,开展技
术培训指导,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助力村集体经济和农户
增收。
5.促进创新创业。宣传推介科技创新成果,凝练乡村产业
发展模式,提升自身就业创业能力,并促进乡土科技人才创新
创业。
四、选认流程
1.发布岗位需求。全省科技系统征集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岗
位需求,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报名网站为安徽省科技特派员网
(http://ktp.ahnw.cn/dxs),从2022年6月29日9:00起
开始报名。
2.组织网上申报。省教育厅向各高校推送大学生科技特派
员岗位需求,并动员未就业应届毕业生积极申报。由高校毕业
生本人网上填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提交承诺书,高校就
业管理部门负责审核信息。
3.签订工作协议。一般按照先报先录和专业岗位相匹配的
原则,确定岗位人员,由高校毕业生将本校就业管理部门盖章
后的选认协议书上传。经市级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后,由县级科
技管理部门与入驻单位一并在选认协议书上签字盖章。
4.及时到岗服务。选认为科技特派员的高校毕业生,按照
2
要求在规定日期内参加培训,并及时到岗开展服务。
五、相关事项
1.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岗位暂定服务期一年,每年每人给予
工作生活补助4万元(含缴纳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以及统
一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具备条件的乡镇和科技园
区等单位,为大学生科技特派员提供食宿。
2.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在服务期间,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服务期满将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向省教育部及高校通报。服务
期限计算为工龄,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从报到上岗之日起算。
服务期满,符合条件的相应直接认定为中初级职称。
3.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选认大学
生科技特派员,促进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
意义,关心关注大学生科技特派员,为其开展科技服务提供保
障。鼓励农业科技园区及科技特派员(团)服务的企业等,吸
纳优秀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就业创业。
联系电话:
省科技厅:0551-62685273,62678319
各市联系电话:
合肥市科技局:0551-63538655
淮北市科技局:0561-3895612
亳州市科技局:0558-5606910
宿州市科技局:0557-3060062
蚌埠市科技局:0552-2046546为支持高校应届毕业生担任科技特派员投入乡村振兴,促
进大学生就业和返乡创新创业,为县域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储
备人才、培养人才,经研究,从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选认一批科
技特派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认对象
2022届未就业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本着自愿参加的原
则进行选认。
二、选认方式
考虑到大学生实际情况,通过加入科技特派团、科技项目
团队,驻点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等方式,促
使大学生科技特派员融入团队,发挥科技人才“传帮带”作
用,为大学生科技特派员提供帮助和指导,提升工作技能,促
进就业创业。
三、工作内容
1.宣传科技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宣传党
的“三农”和科技创新政策等。
2.挖掘科技需求。深入挖掘乡村、农户以及新型农业经营
主体、企业等经济实体的科技需求,为开展科技服务提供基础
信息。
1
3.参与项目实施。作为科研助手或项目组成员参与科技项
目中试生产、试验示范等工作,并负责收集和梳理项目资料
等。
4.开展联系服务。服务科技特派团、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等,行政村、农户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经济实体,开展技
术培训指导,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助力村集体经济和农户
增收。
5.促进创新创业。宣传推介科技创新成果,凝练乡村产业
发展模式,提升自身就业创业能力,并促进乡土科技人才创新
创业。
四、选认流程
1.发布岗位需求。全省科技系统征集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岗
位需求,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报名网站为安徽省科技特派员网
(http://ktp.ahnw.cn/dxs),从2022年6月29日9:00起
开始报名。
2.组织网上申报。省教育厅向各高校推送大学生科技特派
员岗位需求,并动员未就业应届毕业生积极申报。由高校毕业
生本人网上填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提交承诺书,高校就
业管理部门负责审核信息。
3.签订工作协议。一般按照先报先录和专业岗位相匹配的
原则,确定岗位人员,由高校毕业生将本校就业管理部门盖章
后的选认协议书上传。经市级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后,由县级科
技管理部门与入驻单位一并在选认协议书上签字盖章。
4.及时到岗服务。选认为科技特派员的高校毕业生,按照
2
要求在规定日期内参加培训,并及时到岗开展服务。
五、相关事项
1.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岗位暂定服务期一年,每年每人给予
工作生活补助4万元(含缴纳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以及统
一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具备条件的乡镇和科技园
区等单位,为大学生科技特派员提供食宿。
2.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在服务期间,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服务期满将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向省教育部及高校通报。服务
期限计算为工龄,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从报到上岗之日起算。
服务期满,符合条件的相应直接认定为中初级职称。
3.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选认大学
生科技特派员,促进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
意义,关心关注大学生科技特派员,为其开展科技服务提供保
障。鼓励农业科技园区及科技特派员(团)服务的企业等,吸
纳优秀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就业创业。
联系电话:
省科技厅:0551-62685273,62678319
各市联系电话:
合肥市科技局:0551-63538655
淮北市科技局:0561-3895612
亳州市科技局:0558-5606910
宿州市科技局:0557-3060062
蚌埠市科技局:0552-2046546